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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拿大索玛国际土工材料有限公司
  • 加拿大索玛国际土工材料有限公司是全世界制造聚乙烯土工膜(HDPE 和LLDPE)和聚氯乙烯土工膜(PVC)等土工材料的专业制造商,是全球该类产品最大的供应商之一。 加拿大索玛国际土工材料有限公司所生产的聚乙烯土工膜具有优良的品质,得到多项国际认证,达到或高于国际标准。我们的产品通过中国国家测试中心的认证,符合并高于中国的国家标准。作为国际土工合成材料协会(IGS)的成员,加拿大索玛国际土工材料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土工膜符合或高于GM13 与GM17 等国际标准。此外,我们还得到了全球多数国家的独立认证。 加拿大索玛国际土工材料有限公司于1981年开始作为土工合成材料经销商活跃在土工合成材料行业的各个环节。早在80年代初期,我们就开始建立和发展多样化的现场施工经验。1997年索玛的第一条聚乙烯土工膜生产线建成投产。如今,索玛已经成为全球最杰出的土工膜制造商之一。 本公司主要生产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和低密度土工膜,有双光面,单糙面和双糙面,厚度由0.50毫米至2.5毫米。 加拿大索玛国际土工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防渗膜幅宽为6.8 米和7.5 米,最高可达8 米,厚度从0.5 到2.5 毫米,能满足各种地形和各种设计方案的不同要求。加拿大索玛国际土工材料有限公司在世界各地拥有多条生产线,其总部和北美的工厂位于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亚太地区的总部和工厂设在马来西亚,该工厂拥有目前世界最先进的2008 型最新一代的生产线。马来西亚工厂作为加拿大索玛国际土工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生产工序和质量控制完全由加拿大公司管理,产品也与在加拿大总部工厂生产的土工膜一样通过了每一道最严格的质量检验测试。 为了确保产品的优秀品质,加拿大索玛国际土工材料有限公司在加拿大和马来西亚的实验室,都通过了国际土工合成材料协会的GAI‐LAP 认证。到目前为止,在亚洲,加拿大索玛公司是唯一一家通过GAI‐LAP 认证的制造商。加拿大索玛国际土工材料有限公司因其各项规程都能遵守最严格的质量控制而知名。我们专注于细节和强调全过程生产的质量控制,使加拿大索玛成为全球制造土工膜材料的领导者之一。 目前,加拿大索玛国际土工材料有限公司的产品销往全球五大洲,超过80 多个国家和地区。足迹遍布世界各地,包括美国、法国、德国、英国、智利、比利时、墨西哥、澳大利亚、新西兰、秘鲁和中国等国家。 作为全球制造土工膜材料的领导者之一,加拿大索玛国际土工材料有限公司建立了独特的质量控制系统。为了保证给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加拿大索玛国际土工材料有限公司的生产和管理程序都通过ISO 9001 和 ISO 14001 认证。 如今,加拿大索玛公司在全世界获得了同行业水平中最严格质量控制的声誉。
  • 南京樟森环保
  • 南京樟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专业生产台湾型FRP风机、FRP废气塔、FRP桶槽,并承接FRP防腐地坪,FRP废水池内衬防腐施工,选用优质乙稀基树脂制作,结合二十多年的生产和现场施工经验,为您提供满意的产品! 联系电话:13376066468 QQ:57998682
  • 刘先生
  • 本公司可长期对外开票业务服务, 如有;增值税发票、海关专用缴款书,普通国税,商品销售,货物销售,工业(企业)销售统一发票, 普通地税,运输(电脑版运输、货运、装卸、联运、海运), 其它服务(广告费、住宿费、会议费、咨询费、定额餐饮等)建筑安装,加工修理, 其它(租赁、机动车销售、房地产交易、废旧物资回)等专用发票, 注:本公司所用票据均为各单位在税务局所申领,可上网查询或到税务局抵扣验证。 具体情况欢迎来电咨询或者加QQ详谈..联系电话刘先生13423364471,QQ937679337
  • 博丹吉
  • 北京博丹吉商贸有限公司系为日本牡丹吉株式会社在华代表处,现主营:各种节省能源产品,其中尤为推崇在日本实施33年之久的生物型垃圾处理机——环保型。 并获得PAT.国际特许制品。 使我们的厨房垃圾“变废为宝”,利用生物发酵原理研制。 有意洽谈者请拨打:010-88436486联系。欢迎你的来电。
  • 水利部水资源司声明
  • 近日,有个别公司声称获得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合同,并以此为借口到各地承揽业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声明如下:   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是由我司牵头推进的水利信息化项目,是《全国水利信息化规划》("金水工程"规划)确定的重要建设内容。目前该系统还在前期工作阶段,尚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企业承担相关技术工作。   特此声明。
  • 四川新都:新建4座垃圾站
  • 3月9日,新都城管局发布消息称,新都区将以BOO(投资建设—运营—拥有模式,即引入社会资金,由投资方投资、建设、运营,并在一定时间内获得相关收益)模式在新都镇、新繁镇、斑竹园镇和泰兴镇建设4座垃圾压缩转运站。该项目设计日处理固体生活垃圾450吨,可确保新都区生活垃圾能及时得到收集、运输和处置。
  • 网站管理员2008-3-5
  • 为了更多的环保热心人能有一个良好的留言环境,欢迎用户多留些对社会有价值的信息。非常感谢!!
  • 关于合同拖欠款的投诉
  • 尊敬的www.shepi.org.cn网站: 我向贵网站咨询,关于发院对我们案件的时效认定是否正确。 2001-2002年底,上海金象废弃物技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象)和上海绿明技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明),在大连金州新源垃圾资源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设计、制作、安装、调试了生活垃圾前、后处理系统。 2002年12月垃圾前、后处理系统正式交付使用,新源法人侯总坚持在设备上挂新源的牌子,并出具了使用报告。对拖欠的合同款,侯总说待政府的垃圾补贴到位马上支付。 2003年9月14日新源出具了一旦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费到位马上付清设备余款的承诺 2004年4月16日侯总将我的讨债信当着顾勇和柳重玉的面交给他人转我。 2005年2月5号二公司向大连市人民政府和金州区人民政府进行反映(上访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原件及上访信),上访信和合同文本转到了金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由金州区法制办出面,调解双方当事人解决欠款问题,调解历时二个月,该过程在法制办有原始记载。法制办的最后答复是上法院解决 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今天,二公司希望法院为二公司作主,为构建和谐社会主持正义。恳请金州区法院判令大连金州新源垃圾资源处理有限公司立即付清拖欠二公司的工程款和赔偿损失。事实和法院认定如下: 1、 2005年2月5日二公司向大连市人民政府反映情况,要求市政府、区政府敦促被告还款。此信经大连市政府转往金州区政府法制办调解处理,这本来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4条的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但是金州区法院的判决却认为“原告给大连市政府致函,不符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 2、原告给被告的催款信函。2004年4月1日原告之一的上海绿明环保技术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堵冠英向被告大连金州新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候建荣写信催款。该信是因为被告欠款造成原告举债,堵冠英回老家无锡时发出的,信封上有无锡和金州两地的邮戳和候建荣、堵冠英的姓名。是因为被告对原告写信催款反感,而让他人带回上海劝说堵冠英的,交信时有柳重玉和顾勇在场。这个一般中学生都能判断的事实,金州区法院的判决对此也予以否认。 3、判决中故意回避“经费一旦落实及时还款”的事实。然后主张诉讼时效从2003年9月14日起算,认为诉讼时效超过了两年。并以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二公司的上诉。 二公司又把正义的希望寄托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于2006年6月22日9时开庭,令人费解的是在审理中民三庭的赵全胜法官。却不让二公司说话,说本案的焦点是诉讼时效问题。二公司正准备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阐述、发表意见,法官却问有无补充意见,拒不接受二公司提供的三份新的重要证据,然后就莫名其妙地结束了审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故意回避“经费一旦落实及时还款”的事实,公然支持错误,于2006年6月26日,宣判维持原判。(2006)大民合终字1093号。 现在由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坚持金州区法院的错误态度,我们在冤判中体会社会的局部黑暗。我向贵网站反映大连法院保护大连金州新源垃圾资源处理拖欠、抵赖合同款和把法律当儿戏的事情,反映情况如有不实,我甘愿受罚。如若是事实恳请主持人间公道。 反映人: 上海绿明环保技术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堵冠英 电话13812056257 注:二公司已委托了大连辽宁海文律师事务所 律师电话:13804250509(高漪) 0411-84527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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